一份好提案的产生 
      

曾仁端

   
    在湖北省政协9届5次会议上,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提交了“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”的提案,有关媒体做了相关报道。温家宝总理对有关报道作了批示:“请至立同志阅示。要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,提高使用效益。”陈至立国务委员也做了“请冠华并少春同志落实温总理的批示,要实施好最新出台的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办法,还要选择若干课题、项目进行解剖,搞清科研经费流失的环节、原因,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,以堵塞漏洞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”的批示。国家科技部、国家财政部领导3月1日来鄂召开关于“规范科研经费审批程序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”调研座谈会,湖北省科技厅领导、致公党湖北省委领导和参政议政专委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。现将提案出台前后及有关内容撰写成“提案故事”。
  一、提案出台前
  致公党武汉市委的一名成员是一位大学教授,五年前他的一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是“金属植入物在体模状况下的磁共振成像探讨”(这个课题是要探讨有金属植入物的人体,如有金属假牙、金属人工关节等,能进行磁共振成像检查,设计和选取射频脉冲序列的基础研究),此项课题需要制作体模、做大量的基础设计和实验,教授认为这个选题很有意义,特为其申请研究经费,后因研究生的课题经费应由导师解决,教授只好用自己有限的经费,才使课题顺利完成。2006年这位教授看到上海某大学一位院长伪造“汉芯一号”,申请到一个多亿的研究经费,甚至有些经费已转汇到国外私人存户的消息,对比当年争取课题经费的艰难,心里十分忧虑,认为我国科研经费申批和管理制度可能存在弊端,于是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反映,得到致公党中央和湖北省政协的采纳。最后在进一步充实内容的基础上,经过一些结构调整,逐句逐字斟酌后写成今年的省政协提案。
  二、提案的案由
  “汉芯一号”骗取国家无偿拨款虽是个别现象,但业界人士认为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,各省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。现在我国正在大力提倡自主创新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,科研经费今后必然有较大幅度的投入,如何把握好科研经费审批和评估问题,把有限的投入用在刀刃上不但是科技界关心的话题,更是国家和地方科研管理部门的一个亟待思索和解决的问题。为此,提出“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建议”。
  三、提案的建议
  1、规范审批程序。科研经费超过一定金额的项目、审批和评估,除了严格履行通常的审批制度外,职能部门有责任组织内行的专家亲临申请单位现场,考查项目负责人、科研团队、基础设施、实验条件和技术路线,特别要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曾从事过哪些研究、获得过哪些研究成果等进行审核。在科研项目申请和立项的过程中,专家组应起主导作用,应采用动态的随机抽取等办法,在评审过程不留名、不公开,并有严格的回避措施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函评的办法值得借鉴……总之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、使每一个环节不出现或少出现漏洞,避免拿到经费的人与实际上能完成该项目的人没有实质性的竞争。
  2、加强追踪管理。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要严把“出之何处”这一关,既不能影响正常的研究开支,又要严格控制不知去向或含糊不清的支出,尤其是对那些需要把大笔经费汇向国外、境外购买研究设备的支出。另外业内人士反映,现在有些科研经费有10%是用来打点,有50%或以上是用于非科研的开支,包括与项目无关的会议和个人提成,真正用于科研的开支比率反而比较小,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。因此,有必要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实施追踪管理,各项开支比例按规定执行。目前科研经费使用并不是没有管理办法,但对经费使用范围、使用比例并没有严格规范,不太明确、比较模糊。对非科研的开支需要有一定的比例和幅度,否则大家都不愿意搞科研,关键是比例要适当。有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,严格按办法执行,做到使用过程监督有依据。
  3、科研成果打假。科研成果的审核不仅仅是看发表多少“论文”,发表在什么“核心、权威刊物”上,还要看它做了哪些工作,哪些是重复别人的工作、哪些是在别人的基础上有所提升、哪些是自己的创新,国内外发表相关论文对该成果的引用因子大小等,更要看它在转化为生产力方面所起的作用。须知现在撰写科研论文的手段已很“先进”,可直接进入国际上很著名的高校、研究所、图书馆索引资料和原文,然后进行加工、处理,最后加上几点提法和展望,于是一篇“高质量”的论文就出来了,实际上这只能是一篇综述性质的文章。目前科研“浮躁”现象表现多种多样,有些是出于无奈、逼上梁山;有些是趁着科研经费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弊端;有些是看到审批和成果审查者知识储备的局限性,难于发现问题等。因此,选择少数或个别典型例子,进行科研成果打假,以“杀一儆百”,这是有必要的,有利于端正科研领域的不正之风,维护“象牙塔”的纯洁性。
  国家大力支持科学研究,每年投入大笔资金支持高校、研究所和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,用心十分良苦!各级政府职能部门,要严把科研审批关、逐步完善和调整审批政策,向真正在做研究的高校、研究所、企业和个人提供倾斜政策,把有限的科研经费用在最需要的地方。
  四、感想
  1、客观评价科研经费的管理。我国科研经费的审批和使用管理,从整体上看运行是良好的,像伪造“汉芯一号”骗取国家科研经费、并窃为私有汇向国外的,毕竟是个别现象。但由于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处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,受到社会的负面影响,并非是一片净土,所以要十分重视科研经费管理。如最近一些省份的科研经费管理和审计单位的负责同志,深入高校、研究所进行科研经费审计时,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.5%,而管理费用、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。审计还发现,有些高校还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、学费、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等。有的以开具虚假品名的发票报销费用。这些事例可以说明本提案提出的问题是存在的,一些单位管理不善的情况还十分普遍。因此,提案对政府职能部门决策时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。
  2、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,是对我们的极大鼓舞。敬爱的温总理和陈至立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日理万机,仍不忘抽空关心全国和地方“两会”的议案和提案,并亲笔作了批示,令人十分感动。作为民主党派成员要以此为契机,更加努力做好参政议政工作,特别要从宏观出发,站在全局的高度,多提一些带有前瞻性、可行性,针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亟待解决、能为宏观决策、研究价值提供依据和指导意义的建言,使其真正为党和政府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起到影响和参考作用。

(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,致公党湖北省委参政议政专委会副主任,曾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第9、10届委员、致公党武汉市委第1、2届副主委)
   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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