倡 议 书
——让我们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


全市民营企业家朋友们:

   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,这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,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,是构筑和谐社会、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伟大工程,是“十一五”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。
    新农村建设,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,同样也离不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积极参与。参与新农村建设,既是我们民营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,又是我们难得的一次发展机遇。我们是受惠于党的富民政策、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,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,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投资能力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,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,我们有责任遵循“工业反哺农业、城市带动农村”的方针,配合党和政府承担起这一重大历史任务。我们有义务按照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的要求,带动更多的父老乡亲迈进全面小康。
    为此,我们作为全市民营企业的代表特向全市的民营企业家发出如下倡议:
    1、在发展自身企业的同时,从企业的实际出发,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原则,在新农村建设中上山下乡,为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绵薄之力。
    2、积极响应光彩事业的号召,将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结合起来。在新农村建设中,民营企业应继续践行互利互惠、义利兼顾的宗旨,把新农村建设和光彩事业全面统一起来,与当地的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,采用市场的方式进行开发性扶贫,以达到共求发展、共谋利益、共享文明安乐,最后达到共同富裕。
    3、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,结合我市的农村“家园建设行动计划”,充分发挥各自企业的特点和优势,找准切入点,结合我市农村的实际,因地因村制宜,采取产业带村、项目兴村、村企合作、人户结对等形式,引导和帮助农民创业,让农民掌握更多的生产技能,促进农民持续增收,为实现脱贫致富贡献力量。 
    4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爱心,做奉献。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,应该从农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,从农民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,积极开展“一帮一、手牵手”活动,把产业扶贫与公益事业结合起来,企业经营与扶贫慈善结合起来。献出我们的爱心,为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、提高农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贡献力量。
竞立潮头更遥瞩,千般妖娆新农村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征途上,昂首阔步,奋勇前进!为建设具有武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,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!

倡议人:茅永红、谭树海、谢俊明、孙 文、刘国梁、韩晓生、涂亿万、陈春林、凌 然、
        陈 洁、赵发所、徐晓铁、高训禧、王道春、仇青山、陈纯星、孙桃香、曾文涛、
        潘新成、王 耿、叶荣华、潘正林、肖永瑞、许晓明、黄革新